日前讀到一篇新聞報導,一位名叫莫斯利的年輕女子中了樂透,獲得了一大筆錢。她用這筆錢飛到巴黎,購買了許多名牌包包、衣服和鞋子。雖然買了很多東西,但她並沒有感到快樂,反而覺得越買越空虛。後來,她透過心理諮商和宗教信仰,才找到了內心的平靜和滿足。
這個報導讓我想起【重啟人生】這本書裡提到一個小故事:
【達賴喇嘛可以說是全球最有智慧的人,但他也承認:我有時會逛超市,我好喜歡超市的景象,可以看到好多美麗的事物,當我看著琳瑯滿目的商品,我感受到欲望,我最初的衝動是:「喔!我想要這個,也想要那個」】
作者Arthur Brooks認為,對大部分人而言:
滿足感 = 持續獲得想要的東西
成功 = 持續擁有比別人多
失敗 = 不如人
所以「想要」變成了讓我們痛苦的來源,幸好,他提出了可以讓人更快樂的幸福新公式:
滿足感=你擁有的 ÷ 你想要的
我們可以問問自己,當然,如果您有孩子的話,不妨也找個機會和孩子討論,請孩子列出他已經擁有的東西(如玩具、書本、衣服),再請他列出目前「想買」的東西。
提問一:「如果想要的東西太多,分母變大,會發生什麼事?」(滿足感下降)
提問二:「如果減少想要的東西,增加對已擁有的感恩心態,會發生什麼事?」(滿足感上升)
透過這個簡單的公式,我們可以理解,滿足感不來自擁有更多,而是來自「減少不必要的想要」。這真是一針見血的大智慧!
我想教的其實不只是理財,更重要是培養快樂人生的能力!
🤔看完本文之後請想一想:
- 所謂「知足常樂」,你同意作者對滿足感的定義嗎?你覺得還有哪些方法可以提升人生的幸福感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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